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新媒体运营服务平台运营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时间:2020-06-15 14:0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95933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 发布关于:“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新媒体运营服务平台运营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的信息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新媒体运营服务平台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15A1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7-07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XM2020_021214_000006-JH001-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新媒体运营服务平台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0.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20.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编号:BJYM20FW041

采购需求:平台运营服务,其他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三部分招标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2)凡受托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面向企业类型: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6-15 至 2020-06-22 ,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15A13室

方式:

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检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授权代表本人到场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1)授权代表办理的。

a.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b.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c.授权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办理的。

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b.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07-0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15A13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6.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康庄路38号        

联系方式:单忱,010-692968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15A13室            

联系方式:于淼、吴茹群、刘凯南、邢园园,010-63268382转8004/8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淼、吴茹群、刘凯南、邢园园

电 话:  010-63268382转8004/800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新媒体运营服务平台运营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新媒体运营服务平台运营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2555235
信息来源: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5 14:0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项目   北京市   管理委员会   服务平台

上一篇: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