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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广州校区、清远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GPCGD20B840FG013F)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
时间:2020-06-15 15:1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广州校区、清远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广州校区、清远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PCGD20B840FG013F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工 项目联系电话:020-627916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 地址:天河区沙太南路113号 联系方式:钟老师020-3719854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唐工020-62791688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一: 广州校区物业管理,天河校区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113号,在校生规模1000人,占地约21417㎡,楼宇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采购预算:1008万元;服务期为3年 包二: 预算:407万元。项目一:清远校区学生宿舍3栋、5栋、教师公寓-1物业管理,采购预算:237.6万元;服务期为3年;项目二:实验楼-3、教学楼-3、行政楼、学生宿舍-11栋物业管理(预计2021年9月启用,启用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采购预算:169.4万元;服务期为23个月。 本项目按包一、包二的顺序依次评审,已获得本项目包组一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后面包组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从其它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中,排名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排名次高的投标供应商不具有第二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的,可依序递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1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15日 15:15 至 2020年06月22日 18:15(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gpcgd.gd.gov.cn/attachment/0/394/394669/3016768.zip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线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1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6月15日起至2020年6月22日期间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报名。(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进行供应商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微企业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广州校区、清远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GPCGD20B840FG013F)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广州校区、清远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GPCGD20B840FG013F)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2555441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6月1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5 15:1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来源: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清远 广州 南华 广东 校区 上一篇: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托克前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内蒙古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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