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包组内容
服务期
类别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包一
机关饭堂
3 年
服务
400/年
1200/三年
包二
00号饭堂
3 年
服务
80.4/年
241.2/三年
包三
01号饭堂
3 年
服务
60/年
180/三年
包四
02号饭堂
3 年
服务
66/年
198/三年
(2)同一投标人可以参与一个或同时参与多个子包的投标,但不可兼中,最多只能中一个子包。若投标人在多个子包同时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采购预算价高低顺序确认其为采购预算价最高的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它子包的中标候选人顺序,按评审得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
(3)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6 月 15 日至 2020 年 06 月 22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曙光路27号盛美大厦11楼1107室广州众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铁9号线花果山公园站A2出口,往出口方向直走700米第二个红绿灯转右碧桂园门口进入)
方式:详见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7 月 0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曙光路27号盛美大厦11楼1102室广州众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铁9号线花果山公园站A2出口,往出口方向直走700米第二个红绿灯转右碧桂园门口进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要求的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种证明文件:
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如有国家另行规定则从其规定)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社会团体组织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民办非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携带原件进行核对)。
(3)《公平竞争承诺书》(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事处
地址:新华街建设路1号
联系方式:020-86838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众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曙光路27号七至十一层(部位:1102室1107室)
联系方式:020-66609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缪先生
电话:020-66609990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众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6月15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事处4个饭堂食材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事处4个饭堂食材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2555460
信息来源:广州众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5 16:29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来源: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事处
------------------------------------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花都 项目 饭堂 广州市 新华
上一篇:
网络等级保护(三级)项目采购公告贵州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