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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塘镇环卫作业与生活垃圾收运服务项目(三年期)招标公告江苏项目 |
时间:2020-06-16 00: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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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body lang=ZH-CN link=blue vlink=purple style='tab-interval:21.0pt;text-justify-trim:punctuation'> 项目概况:牛塘镇环卫作业与生活垃圾收运服务项目(三年期)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7月9日9: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武采公标【2020】033号 2、项目名称:牛塘镇环卫作业与生活垃圾收运服务项目(三年期)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一个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 4、预算金额:一标段503万元/年、二标段486万元/年。 5、最高限价:一标段493万元/年、二标段479万元/年。 6、采购需求: 项目范围:牛塘镇集镇区、卢家巷集镇区、工业园区以及各村委、社区,具体详见作业量清单。 项目内容及要求:集镇区环卫作业服务,具体:道路环卫机械化清扫、冲洗、洒水;人工清扫、人工保洁;人行道清洗、保洁;道路绿化隔离带及道路两侧保洁范围内的绿地、绿化带、行道树穴、景观水域的保洁以及花台、广告凳、护栏、景观亭台、桌椅等公共设施的保洁;道路抛撒物应急清理;果壳箱、垃圾桶、垃圾收集点的清洗保洁与垃圾清运(包括零星垃圾包的收集);路段内清扫保洁垃圾及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含消杀)至转运站;道路保洁范围内建筑垃圾收运;道路保洁范围内“乱张贴、乱涂写”清除;公共厕所保洁;转运站的垃圾转运操作、站内保洁;农贸市场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 7、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24日17:00时(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交易执行系统”,通过“供应商”端口登入进行项目相关操作(具体操作详见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武进区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7月9日9:00时止(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 407室 3、开标时间:2020年7月9日9:0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4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六、其他提醒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将有序开放交易场所,为保障我区各类项目开评标工作正常进行,请进场交易各方主体严格遵守现场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相关规定且不服从管理的人员,我中心有权立即终止交易活动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详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政府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大通西路16号 联系人:张晶 联系方式:0519-698709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武宜中路1号天豪大厦3号楼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方式:0519-88068609
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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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各方主体进场交易须知.docx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牛塘镇环卫作业与生活垃圾收运服务项目(三年期)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牛塘镇环卫作业与生活垃圾收运服务项目(三年期)招标公告江苏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2556122
信息来源: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6月1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6 00:1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来源:武进区牛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作业 环卫 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 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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