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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自然资源局榆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
时间:2020-06-17 13:2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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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受榆树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榆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榆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项目编号:CFDFW200624028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晨铭、兰亚珍、韩改红、李新民 项目联系电话:15585593033、0431-8112428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榆树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榆西大街与三盛路交汇南走500米 联系方式:胡海涛0431-836418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晨铭、兰亚珍、韩改红、李新民15585593033、0431-8112428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榆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采购公告(资格后审)项目概况 榆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投标报名处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7月1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新城大街与天富路交汇处诺瑞德广场北行100米睿德名人艺术酒店二楼杭州厅,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FDFW2006240287; 项目名称:榆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项目名称:一标段:榆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测绘、设计;二标段:榆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评估。 预算金额:一标段:测绘(0.7元/平方米),设计(0.7元/平方米);二标段:评估总价×7‰; 最高限价:一标段:测绘(0.7元/平方米),设计(0.7元/平方米);二标段:评估总价×7‰; 采购需求:一标段:测绘:榆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测绘并出具勘测定界报告,图件及现状图成果;设计:初步设计、复垦规划设计、实施方案编制及后续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 二标段:通过本次招标,选择合格的房地产评估公司并负责相关的评估服务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测绘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二标段: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且具备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2一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和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3一标段:投标人拟派出各专业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处理;二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专职房地产估价师)职称; 3.4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若供应商为2020年注册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近一年指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6月18日上午9时00分至2020年6月24日下午16时。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6月24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投标报名处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一标段: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资质证书(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提供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若供应商为2020年注册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联合体协议书;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7)被授权人身份证; 二标段: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备案证书);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4)提供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若供应商为2020年注册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一标段售价1000元/套,二标段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7月10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7月10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新城大街与天富路交汇处诺瑞德广场北行100米睿德名人艺术酒店二楼杭州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2020年6月18日上午9时00分至2020年6月24日下午16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树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榆西大街与三盛路交汇南走500米 联系人:胡海涛 联系方式:0431-83641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联系人:李晨铭、兰亚珍、韩改红、李新民 电话:15585593033、0431-81124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晨铭 电 话:15585593033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且具备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3.2一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和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3.3一标段:投标人拟派出各专业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处理;二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专职房地产估价师)职称;3.4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若供应商为2020年注册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近一年指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7本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9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18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投标报名处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0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0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新城大街与天富路交汇处诺瑞德广场北行100米睿德名人艺术酒店二楼杭州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榆树市自然资源局榆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榆树市自然资源局榆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2558479 信息来源: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7 13:2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来源:榆树市自然资源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榆树市 项目 增减 招标公告 建设用地 上一篇: 农安县人民医院进口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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