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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设备(进口)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时间:2020-06-17 15:0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97051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张家口市环境监测站 发布关于:张家口市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设备(进口)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河北项目的信息
来源:张家口市环境监测站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9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张家口市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设备(进口)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20044670040004
项目联系人:徐静
项目联系电话:18632374028
采购人:张家口市环境监测站
采购人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6号环保大厦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3-4067629
代理机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至善街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632374028
预算金额:10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07月0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06-1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0-06-2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登录《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下载采购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投标。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有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备案资料,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3).具有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税收凭证;(4).具有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5).具有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法人单位须含四表一注)或基本户开户银行2020年6月1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6).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数量: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一台,纯水/超纯水一体机一台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注:凡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须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引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请示》及批复的文件规定,本项目采取电子方式招标。拟投标的单位,须在《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报名投标。步骤如下: 登录《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在招标公告频道找到本项目,然后点击【我要报名】-【个人登录】,从个人空间【去单位】,按提示报名。 如果是首次参加电子投标,【单位免费注册】、【个人免费注册】(法人代表和工作人员),注册完成提交后至电17731394469核验资料,核验通过后远程办理平台CA,联系电话18601296139。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地点及售价。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张家口市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设备(进口)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张家口市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设备(进口)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2558670
信息来源: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7 15:0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张家口市环境监测站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张家口市   项目   招标公告   实验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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