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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医院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
时间:2020-06-18 08:4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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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1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妇幼医院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20063610280001 项目联系人:闫杰 项目联系电话:13070591070 采购人:涿州市妇幼医院 采购人地址:涿州市桃园大街2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6673396 代理机构:河北正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3号楼5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3065553 预算金额:148.68430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07月01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06-1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0-06-2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网上报名、下载磋商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线上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线下地点:涿州市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供应商无需到达线下开标地点。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资质证书或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证书使用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资质证书或加盖公章的电子证书使用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具备证书或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证书使用件);及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5)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②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数量: 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投标供应商报名前须知:★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供应商可直接报名、下载磋商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hebggzy.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前提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bdtf 格式),应在磋商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的“采购投标文件上传”; 注:供应商登录“保定市公共资源 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点击页面右上角【保定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保定版)”;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保定版)”;或者直接登录新点 标桥 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保定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保定版)”;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河北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妇幼医院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妇幼医院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2559466 信息来源:河北正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8 08:4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来源:涿州市妇幼医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医院 妇幼 招标公告 改造工程 标签 上一篇: 阜阳市人民医院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安徽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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