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单位:元)
A包
无线交互式触控教学系统
1.0
详见招标文件
1,510,600.00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③、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6 月 18 日至 2020 年 06 月 28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可园南路33号福禧大厦6层611号
方式:现场购买,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加盖供应商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登记表》复印件;(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dghxzb.com)中的“相关表格下载”)。
售价(元):15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7 月 0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可园南路33号福禧大厦6层61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第五高级中学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高埗镇三塘中路298号
联系方式:0769-88787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可园南路33号福禧大厦6层611号
联系方式:0769-222303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珊
电话:0769-2223039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6月18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东莞市第五高级中学无线交互式触控教学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东莞市第五高级中学无线交互式触控教学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2559460
信息来源: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8 08:48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来源:东莞市第五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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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项目 东莞市 招标公告 触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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