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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委员会办公室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国际影都总体规划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
时间:2020-06-18 10:5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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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国际影都总体规划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国际影都总体规划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ZCF202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超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5324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张秒 0431-80767957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受采购人的委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国际影都总体规划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编号:JZCF2020-8 2.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国际影都总体规划服务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 第一包:协同发展战略研究编制服务; 第二包: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编制服务; 第三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服务; 第四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服务;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二章项目要求。 4.服务期: 第一包:3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成果; 第二包:6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成果; 第三包:18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成果; 第四包:9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成果。 5.质量标准:合格。 6.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仟零玖拾陆万元整(¥10,960,000.00),其中 第一包:人民币柒拾贰万元整(¥720,000.00); 第二包:人民币壹佰捌拾捌万元整(¥1,880,000.00); 第三包:人民币伍佰陆拾陆万元整(¥5,660,000.00); 第四包:人民币贰佰柒拾万元整(¥2,700,000.00)。 每个分包不接受超出项目预算的报价。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保护环境等。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由于国家机构改革过渡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开展到期城乡规划甲级资质机构延期认定工作,若供应商资质因以上政策原因未续期的甲级资质证书,视为符合条件。); 3.本次招标第一包、第三包、第四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5.投标人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登录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 6.投标人前来报名时应提供下述文件资料(其中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参保人员)、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提供, 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 6.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6.3 投标人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6.4投标人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5投标人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 6.7投标人(2017~2019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 三、投标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2.时间:2020年6月18日至6月28日(节假日除外;11:30—13:00午休除外)9:00—16:00(北京时间); 3.审查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六楼A区政府采购中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登陆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后,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安排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7月9日13: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大楼四楼402会议室。 3.投标文件递交前,投标人必须以转账形式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0元(以人民币计)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转账至采购机构指定账户,并到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五楼A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递交手续。(收款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账号:7770520109000022;开户行:吉林银行福祉大路支行;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不得以其他单位、授权单位或被授权单位的转账作为保证金垫付,不收取现金、存折、外币。(投标人转账时,须注明“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时,须将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内,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采购人联系人:张秒 联系电话:0431-80767957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中心六楼A区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4532410 邮政编码:130122 网址:http://procure.jingyue.gov.cn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O二O年六月十八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由于国家机构改革过渡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开展到期城乡规划甲级资质机构延期认定工作,若供应商资质因以上政策原因未续期的甲级资质证书,视为符合条件。);本次招标第一包、第三包、第四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投标人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登录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9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18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9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9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大楼四楼402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委员会办公室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国际影都总体规划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委员会办公室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国际影都总体规划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2559815 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6月1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8 10:5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来源: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长春 采购 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 项目 上一篇: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污水处理厂、粪便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托管运营政府采购项目(A、B、C包)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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