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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批)项目新疆项目

时间:2020-06-18 21:2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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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97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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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XZZB04-CG202001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批)项目第一包
8
2400000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2
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批)项目第二包
1
600000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3
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批)项目第三包
1
500000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4
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批)项目第四包
1
1705000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5
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批)项目第五包
1
190000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6
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批)项目第六包
1
100000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须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 供应商需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原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20-06-19 至 2020-06-28 19:00:00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5:00-17: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40号西隆房产B座5楼)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需提供以上证件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资料)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7-09 11:00:00 

七、    投标地址: 昌吉市南公园西路锦江之星酒店13楼会议室 

八、    开标时间: 2020-07-09 11:00:00 

九、    开标地址: 昌吉市南公园西路锦江之星酒店13楼会议室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批)项目第一包
48000
建行西虹路支行
65001614500052500877
转账
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批)项目第二包
12000
建行西虹路支行
65001614500052500877
转账
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
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批)项目第三包
10000
建行西虹路支行
65001614500052500877
转账
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
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批)项目第四包
35000
建行西虹路支行
65001614500052500877
转账
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
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批)项目第五包
3800
建行西虹路支行
65001614500052500877
转账
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
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批)项目第六包
2000
建行西虹路支行
65001614500052500877
转账
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政府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以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 2、对小微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其他事项

   /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侯杰 黄涛 

联系电话: 15509915106 

传真: / 

地址:  昌吉市北京南路40号西隆房产B座5楼  

2、采购人名称: 昌吉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 王工 胡工  

联系电话: 0994-2215851 

传真: / 

地址: /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昌吉州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 刘江波  

监督投诉电话: 0994-2517760  

传真: / 

地址: / 



附件信息: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批)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题: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批)项目新疆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2560837
信息来源: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8 21:2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来源:昌吉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医疗   项目   第二批   设备采购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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