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淮安市淮安区华光路灯管理有限公司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

时间:2020-06-19 09:0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97742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淮安市淮安区华光路灯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关于:淮安市淮安区华光路灯管理有限公司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的信息
来源:淮安市淮安区华光路灯管理有限公司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淮安市淮安区华光路灯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淮安市淮安区华光路灯管理有限公司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淮安市淮安区华光路灯管理有限公司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淮财代采 [2020]40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138154519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淮安市淮安区华光路灯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华光路灯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张主任 138154519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甘士琴、纪俊 0517-85934788

代理机构地址: 淮安市淮安区国际商城A3号楼六楼会议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1辆高空作业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和社保缴费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4)所投产品型号必须已登录国家工信部《公告》、并取得“3C”认证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均应加盖生产厂家公章);(5)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声明(已销售的投标产品型号高作业车没有因质量问题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声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原件加盖公章)(7)如果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产品不是投标申请人自己制造的,应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的产品,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资格将全部被取消)(8)当生产厂家和代理销售商同时报名时,仅对生产厂家进行评标。(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10)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19日 09:03 至 2020年06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发到指定邮箱380904146@qq.com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8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8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淮安市淮安区国际商城A3#楼六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采购公告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采购公告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淮安市淮安区华光路灯管理有限公司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淮安市淮安区华光路灯管理有限公司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2560906
信息来源: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9 09:0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来源:淮安市淮安区华光路灯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淮安   采购   淮安市   项目   招标公告

上一篇: 怀来县东花园镇社区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河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淮安市淮安区华光路灯管理有限公司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