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北京市石景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北京石景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杨庄东街65号)增容315kVA箱变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时间:2020-06-19 13:3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97919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北京市石景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发布关于:北京市石景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北京石景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杨庄东街65号)增容315kVA箱变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的信息
来源:北京市石景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北京谊创恒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石景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石景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杨庄东街65号)增容315kVA箱变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石景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杨庄东街65号)增容315kVA箱变工程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明轩

项目联系电话:185117688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石景山区杨庄东路65号

联系方式:武工,010-688874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谊创恒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明轩,1851176881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8层81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5.外地进京企业具备外地进京企业管理手册且在有效期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5.96568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22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8层816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8层816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九、报名资料

1、现场报名时须由本项目被授权人携带如下资料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已完成“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被授权人(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谊创恒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8层816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明轩,18511768816

十、注意事项:本项目投标相关事宜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十一、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北京市石景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北京石景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杨庄东街65号)增容315kVA箱变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北京市石景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北京石景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杨庄东街65号)增容315kVA箱变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2561388
信息来源:北京谊创恒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9 13:3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来源:北京市石景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石景山区   工程   北京   环境卫生   服务中心

上一篇: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交通整治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北京市石景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