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雄市非省定贫困村集中供水工程管材管件及配件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耕进市场G9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7 月
1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282-202006-385002-0028
项目名称:南雄市非省定贫困村集中供水工程管材管件及配件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7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470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南雄市非省定贫困村集中供水工程管材管件及配件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
南雄市非省定贫困村集中供水工程管材管件及配件采购项目
1项
合同签订后,在接到采购人各分批订单后2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人民币14,700,000.00元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在接到采购人各分批订单后2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5)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6)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 2019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资格声明函》)。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投标产品(管材)需提供省级及以上卫生系统出具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内);如部分省份因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下放了“部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行政审批项目权限”的,须提供下放职能文件的复印件或提供卫生部门系统官网的文件截图,允许投标人提供符合下放职能文件要求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供提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6 月 22 日至 2020 年 6 月 29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耕进市场G9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7 月 1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耕进市场G9广东诚合招标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雄市水务局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金叶大道中281号
联系方式:0751-3822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诚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耕进市场G9
联系方式:0751-8819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小姐
电话:0751-8819009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诚合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6月19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南雄市非省定贫困村集中供水工程管材管件及配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南雄市非省定贫困村集中供水工程管材管件及配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2563097
信息来源:广东诚合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9 18:08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来源:南雄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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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南雄市 项目 管材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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