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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公共卫生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20C0061)采购公告重庆项目

时间:2020-06-19 18:4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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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98067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重庆市南岸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发布关于:南岸区公共卫生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20C0061)采购公告重庆项目的信息
来源:重庆市南岸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南岸区公共卫生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20C0061)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0年6月19日

一、项目号:20C0061 采购执行编号:NAGGZYGKZB2020007

二、项目名称:南岸区公共卫生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项目描述:

招标项目内容

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备注



南岸区公共卫生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2


1、本分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2、以折扣率进行报价,以实际发生量, 按月据实结算



一、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南岸区公共卫生中心大楼位于重庆市南岸区烟雨路410号,由重庆市南岸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岸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同在此办公。三家单位共用一个食堂,食堂不对外营业,仅做职工就餐使用。三家单位现有职工约220人(供应商自行承担服务期内可能会出现职工减少或者增加的风险,但不影响食材配送总体服务)。此次食堂食材采购由三家单位委托重庆市南岸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实施采购。


五、项目政策信息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七、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6月19日 至 2020年7月15日 10:00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方式或事项:

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年7月15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0年7月15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九、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0年7月15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南岸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采购经办人:刘女士

采购人电话:023-6280929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南岸区烟雨路410号

代理机构: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魏女士

代理机构电话:62988518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十一、附件

0619妇幼食材配送.rar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南岸区公共卫生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20C0061)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南岸区公共卫生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20C0061)采购公告重庆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2564819
信息来源: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6月1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9 18:4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来源:重庆市南岸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南岸区   项目   公共卫生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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