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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消防救援支队岳阳3号楼、石湖荡小型站营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上海项目 |
时间:2020-06-21 13:1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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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上海茸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松江区消防救援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岳阳3号楼、石湖荡小型站营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岳阳3号楼、石湖荡小型站营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RS-2020CG13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奕灵琪 项目联系电话:(021)67856669-8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松江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3450弄119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康;电话:576795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茸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奕灵琪;电话:(021)67856669-807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沪松路27号(近美能达路)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岳阳3号楼、石湖荡小型站营具采购项目,具体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质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企业单位;(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22日 00:00 至 2020年06月29日 23:5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沪松路27号(近美能达路)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凡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20-6-2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6-29(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截止,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报名时须提供,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需为本公司在册员工,提供社保在册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须加盖公章);财务状况报告(2018年度或者2019年度)复印件(指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缴纳的相关材料(2020年3月、4月、5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凭证)复印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产品合法供货渠道承诺函原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需盖公章及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页面的供应商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沪松路27号,文件费600元/本,逾期不再办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3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沪松路27号(近美能达路)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上海市松江区消防救援支队岳阳3号楼、石湖荡小型站营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上海市松江区消防救援支队岳阳3号楼、石湖荡小型站营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上海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63910 信息来源:上海茸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21 13:1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来源:上海市松江区消防救援支队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松江区 岳阳 项目 上海市 上一篇: 孝感市自来水公司入户小型阀门、分水器及配件入围供应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湖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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