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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县职教中心操场周边路面硬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河北项目 |
时间:2020-06-21 17:5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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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2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雄县职教中心操场周边路面硬化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20063600020142 项目联系人:马红涛 项目联系电话:0312-3030889 采购人:雄县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雄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6150101 代理机构:河北合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恒源西路888号3S双创社区创客空间277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3030889 预算金额:166.33559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07月02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06-2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0-06-2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jyzx/)“通用项目管理V3.0交易信息平台”自主下载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更正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应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http://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未被列入行贿犯罪记录名单中。(查询结果时间以投标当天时间为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采购数量:一项 技术要求:合格 备注:开标时携带下列资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资料、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020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险费证明、经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提交响应文件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等资料(其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为带二维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为电子证书打印页加盖公章)。注:1.投标人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2.未注册登记的主体单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通知公告”中“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3.注册登记完成后市场主体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登录入口”选择对应身份登录,在“通用平台”下选择“通用3.0系统”,打开【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4.如有操作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雄县职教中心操场周边路面硬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雄县职教中心操场周边路面硬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河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64080 信息来源:河北合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21 17:5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雄县教育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雄县 职教 竞争性 路面 上一篇: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学校互联网+教育设备采购项目三项目招标公告宁夏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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