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采购项目(品目)名称
供货期
质保期
A
东莞市茶山中学教学设备项目
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0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如因采购人客观原因无法预期完成,可经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协商后适当延长供货期。
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②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详见附件格式)
⑤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详见附件格式)
供应商如不能完整提供上述证明资料的,须提供资格申明函(详见附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6 月 22 日至 2020 年 06 月 3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7 月 14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 区502-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茶山中学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上元村
联系方式:0769-86401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3号1002、1004、1006房(仅限办公用途)
联系方式:020-370234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小姐
电话:0769-2201903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6月22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东莞市茶山中学教学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东莞市茶山中学教学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64850
信息来源: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22 11:59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东莞市茶山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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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东莞市 山中 招标公告 教学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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