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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质辅助激光解析电离附飞行时间质谱仪采购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时间:2020-06-23 09:3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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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98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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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质辅助激光解析电离附飞行时间质谱仪采购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质辅助激光解析电离附飞行时间质谱仪采购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JLWR2020-268-ZC0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艳微

项目联系电话:1564311188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281号

联系方式:李科长133317711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艳微1564311188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质辅助激光解析电离附飞行时间质谱仪采购招标项目

2.2项目内容: 采购微生物质谱鉴定仪一台,包括激光器、离子源、不锈钢靶板、TOF质量分析器、检测器、真空系统和数据系统,预算253万元,详见招标文件。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规定,经长春市财政审批,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同时也接受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

2.3交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4服务时间: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 。             

2.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2.6交货期:甲方要求招标成功三个月内。

2.7保修期:1年

2.8货款结算:货到后3个月内付款95%,剩余5%质保到期支付。

2.9标段划分:不划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件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23日 09:30 至 2020年06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发送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申请人需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15643111886@163.com邮箱并电话通知采招标购代理机构确认,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符合资质条件的申请人的报名邮箱,报名成功。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接收公对公转账,账户名称: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服务内容。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投标人加盖公章的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新成立企业,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内企业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3.5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若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6业绩: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今)同类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7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8对于近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公示证明(打印彩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以上为必需具备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则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核。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质辅助激光解析电离附飞行时间质谱仪采购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质辅助激光解析电离附飞行时间质谱仪采购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66730
信息来源:开标时间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23 09:3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来源: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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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招标   长春市   质谱仪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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