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时间:2020-06-23 10:3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98971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 发布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的信息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ZZZ2020-QA00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5-830266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82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755-277535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先生,0755-83026699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监控设备采购项目1批,本项目采购范围为: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纳服监控、安防监控及纳服硬盘录像机。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满足: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或建设系统内没有骗取中标、合同履约纠纷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不存在被政府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声明函); 3、截至评标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23日 09:00 至 2020年07月0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通过邮件报名,我司邮箱地址:ztzszzzt@163.com。报名邮件需附以下资料: 1)加盖公章的《购买标书登记表》(下载地址:www.szzzt.com 首页“下载中心”);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3)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扫描件;4)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银行转帐凭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4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4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中正招标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67094
信息来源: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23 10:3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深圳市   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招标公告

上一篇: 唐县齐家佐乡侯合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河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