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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邢某部办公楼抗震加固整修工程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时间:2020-06-23 11:5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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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99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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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驻邢某部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恒道信息咨询河北有限公司受驻邢某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驻邢某部办公楼抗震加固整修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驻邢某部办公楼抗震加固整修工程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2020-XTJFQ-0515-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雅丽

项目联系电话:159311907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驻邢某部

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

联系方式:张助理 0319-8341052 胡助理 0319-83410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恒道信息咨询河北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雅丽15931190707 刘绍杨18633096518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平安南大街42号君合商务中心D座509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工程概况:办公楼为砖混结构,地上三层,局部四层,建筑面积3840平方米,现对办公楼抗震加固整修工程设计项目进行招标。

2.工程地点:邢台市桥东区。

3.招标范围:抗震加固整修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4.最高限价:陆万元整(6万元)。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提交设计成果。

7.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4.投标人均无外资、港、澳、台背景。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人须对项目和招标人信息保守秘密,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或无关人员提供相关资料。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23日 08:00 至 2020年06月3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平安南大街42号君合商务中心D座52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3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3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邢台市,具体地点领取招标文件时明确。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上发布,中标信息也将在相应网站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驻邢某部办公楼抗震加固整修工程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驻邢某部办公楼抗震加固整修工程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67240
信息来源:恒道信息咨询河北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23 11:5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来源:驻邢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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