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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时间:2020-06-23 14:0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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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99101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通化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关于:通化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的信息
来源:通化市应急管理局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通化市应急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通化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通化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Y-JLZB-2020-04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庭胤

项目联系电话:159435826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通化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滨江东路

联系方式:赫女士 0435-36770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庭胤 15943582618

代理机构地址: 通化市蓝爵国际10-1门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通化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许可范围内,并能提供本次服务的独立法人;(3)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办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有经营活动之后算起);(4)2019年7月或之后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5)2019年7月或之后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6)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7)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8)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注: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23日 08:30 至 2020年06月30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证件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未满三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复印加盖公章)、2019年7月或之后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019年7月或之后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公章)、中国裁判文书网(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通化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通化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67545
信息来源: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23 14:0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通化市应急管理局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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