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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环境卫生事业管理处榆树市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
时间:2020-06-23 16:0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吉林省天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榆树市环境卫生事业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榆树市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榆树市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TYZB-2020-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知远 项目联系电话:0431-806023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榆树市环境卫生事业管理处 地址:榆树市榆西大街2055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 刘永福 电 话: 171918551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天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知远 0431-8060236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青浦路与龙泉路交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TYZB-2020-0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榆树市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工程监理,已由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项目采购X[20200615]-005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榆树市环境卫生事业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榆树市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工程监理 2.2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 工程建设地点:八号镇、弓棚镇、大坡镇、秀水镇、闵家镇、刘家镇、五棵树镇、保寿镇、黑林镇、新立镇、土桥镇、大岭镇、新庄镇、于家镇、泗河镇,育民乡、红星乡、太安乡、先锋乡、恩育乡、城发乡、环城乡、青山乡、延和朝鲜族乡。 2.5 监理周期: 自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6 监理费:65万元。 2.7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 及以上资质, 近三年(2017年-至今)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 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建筑专业)并是在本企业注册的监理人员。近三年(2017-至今)作为项目总监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且无在监工程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另需配置土建、水暖、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 3.3投标人近三年(2017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下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及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9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23日至2020年0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绿园区青浦路与龙泉路交汇(远洋幼儿园后侧炎宏热力二楼)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与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监理机构人员相应证书); (4)法人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 (7)被授权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机构人员在本单位连续 6 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8)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为2017年以后2020年以前成立的公司,则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为2020年后成立的公司,则提供成立后至今的财务良好证明); (9)外省企业需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16日 9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榆树市政务大厅8楼开评标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jlsjsxxw.com/)、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cggzy.gov.cn)、榆树市人民政府网(http://yushu.changchun.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树市环境卫生事业管理处 地 址:榆树市榆西大街2055号 联系人:刘永福 电 话:171918551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知远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青浦路与龙泉路交汇(远洋幼儿园后侧炎宏热力二楼) 联系电话:0431-80602366
监督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 及以上资质, 近三年(2017年-至今)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 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建筑专业)并是在本企业注册的监理人员。近三年(2017-至今)作为项目总监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且无在监工程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另需配置土建、水暖、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3.3投标人近三年(2017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下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3.8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及吉建管[2018]12号文件)。3.9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23日 09:00 至 2020年07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绿园区青浦路与龙泉路交汇(导航地址:远洋幼儿园三园)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榆树市政务大厅8楼开评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榆树市环境卫生事业管理处榆树市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榆树市环境卫生事业管理处榆树市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67745 信息来源:吉林省天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23 16:0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来源:榆树市环境卫生事业管理处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榆树市 管理处 招标公告 乡镇 工程监理 上一篇: 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安市塘下镇垃圾清运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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