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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安县市政工程管理处乾安县道路附属工程-宇宙大路、鸣凤大街、安定大路栏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
时间:2020-06-24 09:2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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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乾安县中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乾安县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乾安县道路附属工程-宇宙大路、鸣凤大街、安定大路栏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乾安县道路附属工程-宇宙大路、鸣凤大街、安定大路栏杆工程 项目编号:项目采购X[20191211]-0117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6303835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乾安县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乾安县乾安镇 联系方式:孙先生136303835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乾安县中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魏海燕0438-8233994 代理机构地址: 乾安县乾安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建设规模:乾安县道路附属工程-宇宙大路、鸣凤大街、安定大路栏杆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需在本单位注册)。其中注册建造师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4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综合良好。2020年度新成立企业需到企业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银行资信证明。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6入吉企业在“吉林省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和吉建管[2019]28号文件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7.882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24日 08:30 至 2020年07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yggzy.jlsy.gov.cn)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yggzy.jls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4)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乾安县市政工程管理处乾安县道路附属工程-宇宙大路、鸣凤大街、安定大路栏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乾安县市政工程管理处乾安县道路附属工程-宇宙大路、鸣凤大街、安定大路栏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69035 信息来源:乾安县中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24 09:2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来源:乾安县市政工程管理处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大路 乾安县 市政工程 管理处 上一篇: 阳原县马圈堡乡机关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河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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