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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教育局幼儿保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时间:2020-06-28 09:4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99812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晋州市教育局 发布关于:晋州市教育局幼儿保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河北项目的信息
来源:晋州市教育局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0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幼儿保教设备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20063600700002
项目联系人:刘娇凤
项目联系电话:0311-66635759
采购人:晋州市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晋州市朝阳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4319121
代理机构:河北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36号梧桐商务十楼10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6635759
预算金额:67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07月20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06-2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0-07-0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关注项目、下载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保证金。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晋州市便民服务中心 8 楼(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八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三个月内缴纳税款及社会保障资金凭证);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之后);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详见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文件
备注:备注:1.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http://110.249.147.67/G2/ 2.《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1040》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 2.参加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采购公告期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关注项目、获取保证金账号、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投标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104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工作。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响应)文件(投标文件开启、评审过程出现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补救措施情形,采用纸质文件开评标的除外)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晋州市教育局幼儿保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晋州市教育局幼儿保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70717
信息来源:河北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28 09:4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来源:晋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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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晋州市   项目   教育局   招标公告   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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