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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民政局困难群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第二包) 二次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时间:2020-06-28 12:2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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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99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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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喀什市民政局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XQ-KSS20(GK)-012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喀什市民政局困难群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第二包)
1
8000000

储备冬衣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8年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人员近3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汇总和个人明细表,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5、投标单位(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行贿承诺书;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尚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20-06-28 至 2020-07-03 

上午: 10:30-13:30 

下午: 16:00-19: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现场获取 

3.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8年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人员近3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汇总和个人明细表,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5、投标单位(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行贿承诺书;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尚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8、以上文件报名时均需携带原件以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7-22 11:30:00 

七、    投标地址: 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深圳城3号楼8楼会议室 

八、    开标时间: 2020-07-22 11:30:00 

九、    开标地址: 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深圳城3号楼8楼会议室 


十、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庆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余沐阳 

联系电话: 13199734133 

地址:  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深圳城3号楼9楼 

2、采购人名称: 喀什市民政局 

联系人: 俞钰余 

联系电话: 19146523574 

地址: 喀什地区喀什市人民东路55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喀什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孙涛 



附件信息: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喀什市民政局困难群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第二包) 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喀什市民政局困难群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第二包) 二次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71318
信息来源:新疆庆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28 12:2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喀什市民政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喀什市   民政局   项目   招标公告   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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