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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烟草公司宁德市公司宁德烟草2020年-2023年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
时间:2020-06-28 14:1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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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烟草公司宁德市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德烟草2020年-2023年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德烟草2020年-2023年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JYS2020-1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弘莉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79372、876793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烟草公司宁德市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95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0593-29668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弘莉0591-87679372、87679352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6号华润万象城一期S2栋4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最高限价 首年大约保费(基金托管费)(含税) 投标保证金 服务期限 1 1-1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托管服务 最高管理费收取比例为2% 396万元 7.6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 2-1 团体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在册员工固定保费:1000元/人/年 退休员工固定保费: 1800元/人/年 96万元 1.9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9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28日 08:30 至 2020年07月0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6号华润万象城一期S2栋4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要求:凭企业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如委托他人购买,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函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方可购买。未达到以上要求者,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将不对其出售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1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1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6号华润万象城一期S2栋4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标书费、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 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帐号: 11713 01001 000 37952
a.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 明细 |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截图或打印件,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联合体协议(若有)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采购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b.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明细 | 描述 天眼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通过“天眼查”等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企业信息查询结果,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查询结果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其资格检查不合格。 保险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银保监会颁发的合格及有效的保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授权书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①如为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②如为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由有关行政机关颁发的其他组织有效凭证;对于法人的分支机构,还应提供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选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福建省烟草公司宁德市公司宁德烟草2020年-2023年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福建省烟草公司宁德市公司宁德烟草2020年-2023年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71690 信息来源: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28 14:1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来源:福建省烟草公司宁德市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宁德 宁德市 烟草 福建省 公司 上一篇: 大连东方春柳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2020年大连市春柳河污水处理厂一期辅助运行及维护保养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公告)辽宁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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