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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中心血站采供血车辆购置项目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
时间:2020-06-28 14:5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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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1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采供血车辆购置 机构项目编码:HB2020053610090006 项目联系人:王佳琪 项目联系电话:0312-3372882 采购人:保定市中心血站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华电路 736 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7553088 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隆兴中路77号隆兴商务中心B座1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3372882 预算金额:24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07月21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06-2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0-07-0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财务要求:提供2018年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成立不足半年的公司,提供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⑤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提供书面声明,②提供 “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4 技术要求:采血车:总长≥10490mm,总宽≤2500mm,总高≤3700mm 备注:1、有意向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获取本项目文件。若因投标单位原因获取文件不成功,后果自负。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信息动态”中“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并办理数字证书(CA),咨询电话4007073355。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供应商凭CA秘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采购文件和时间场地信息文件,采购文件格式(.bdzf)。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搜索计划参与项目,并从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必须在系统中获取),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参与成功。若经开标现场查验投标单位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该单位将不能进入评审阶段,后果自负。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cn/)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投标单位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投标单位延误自行负责。2、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3、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gov.cn)”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携带相关材料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完成注册核验,咨询电话4009980000。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保定市中心血站采供血车辆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保定市中心血站采供血车辆购置项目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71840 信息来源: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28 14:5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来源:保定市中心血站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保定 项目 招标公告 市中心 血站 上一篇: 中卫市第七中学条件装备采购项目—多媒体等教学设备项目招标公告宁夏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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