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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忻州市税务局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山西项目

时间:2020-06-29 15:2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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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00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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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山西中连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忻州市税务局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忻州市税务局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LF2020002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瑞

项目联系电话:152350287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

地址:忻州市利民西街6号

联系方式:郜女士138350398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西中连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瑞15235028798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忻州市开发区同德路党群活动中心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空调工3人,男,55以下,身体健康(本年度体检证明),熟悉中央空调和水处理设备的操作规程,有“中央空调从业资格证”。

水暖工3人,男,55以下,身体健康(本年度体检证明),有“水、暖工操作证”。

电气工3人,男,55以下,身体健康(本年度体检证明),有“电工职业资格证”(不含高压)。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珠条件要求:电气岗位服务人员应持(电工证)上岗;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1.3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29日 08:00 至 2020年07月0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开发区同德路党群活动中心5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忻州市利民综合办公楼C座5层(紫檀街与同德路交叉口)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
中小微企业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 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注: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第五条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须根据财库【2017】 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购货物中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中的产品,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忻州市税务局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十环招标网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忻州市税务局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山西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73403
信息来源:山西中连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29 15:2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忻州市   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办公楼   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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