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南宁市信用信息应用升级项目工程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广西项目

时间:2020-06-29 19:1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00630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南宁市经济信息中心 发布关于: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南宁市信用信息应用升级项目工程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广西项目的信息
来源:南宁市经济信息中心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南宁市经济信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信用信息应用升级项目工程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宁市信用信息应用升级项目工程标采购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730-GXY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4873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市经济信息中心

地址:梁工 0771-2848734

联系方式:南宁市桂春路南一里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蔺工、罗工,0771-2442850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思贤路45号创投中心16A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南宁市经济信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审批编号:[2020]NCCJA042/1),现对南宁市信用信息应用升级项目工程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名称:南宁市信用信息应用升级项目工程标采购
  •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730-GXYZ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拟对南宁市信用信息应用升级项目工程标采购进行采购;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人民币肆佰叁拾肆万叁仟贰佰元整 (¥43432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能力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且投标人企业经营范围应与信用服务相关。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的信息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

3、 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6日结束)。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72109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7210930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标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准时参加并签到。

(2)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项目开标会现场登陆开标系统并输入供应商全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完成投标签到,供应商自行提前准备准确的信息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因供应商提供信息不准确导致信息错误的,供应商后果自负。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 南宁市经济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桂春路南一里1号

联系人及电话:梁工   0771-2848734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思贤路45号创投中心16A层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蔺工、罗工,0771-2442850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2189091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nnggzy.org.cn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采购人: 南宁市经济信息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6月2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能力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且投标人企业经营范围应与信用服务相关。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4.3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30日 00:00 至 2020年07月06日 23:5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的信息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的信息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南宁市信用信息应用升级项目工程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南宁市信用信息应用升级项目工程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广西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73913
信息来源: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29 19:1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来源:南宁市经济信息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工程   广西   南宁市   项目

上一篇: 宁夏疾控中心2020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宁夏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南宁市经济信息中心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