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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项目招标公告湖北项目 |
时间:2020-06-30 10:5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江陵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江采计备[2020]XM01285号计划函要求,湖北鹏源佳信工程有限公司受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就《江陵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JLZCGK-20200722-024 2、项目名称:《江陵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项目 3、采购预算:550万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4、服务期:2020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2020年底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的总体工作部署完成报批工作。 5、采购内容:江陵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服务工作,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土地规划甲级资质; (注:因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土地学会已停止对城乡规划甲级、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延期认定工作,如投标人因以上组织机构调整未续期的甲级资质证书视为符合条件); 4.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或以上职称、注册城乡规划师、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或事业编制证明); 5.投标人需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无不良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上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为准(以现场查询为准);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规定。 (2)联合体投标时,牵头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并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3)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2020年7月1日开始在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该项目招标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江陵县郝穴镇楚江大道41号(江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523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7月22日09 时00分开始 2.开标地点:江陵县郝穴镇楚江大道41号(江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523室)。 七、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湖北鹏源佳信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小兰 联系电话:0716-4720277 地址:江陵县楚才路奥林花园D18号 采购人名称: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瞿亚东 联系电话:0716-4729056
公告网址1、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2、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iangling.gov.c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江陵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江陵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项目招标公告湖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74491 信息来源:湖北鹏源佳信工程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30 10:5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来源: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江陵县 项目 总体规划 招标公告 国土 上一篇: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基础设施电子政务设备更新项目项目招标公告宁夏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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