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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HZWXQ2020-39)宁波杭州湾新区水库、海塘、泵站等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公告浙江项目

时间:2020-06-30 14:5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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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发布日期:2020年 6 月 30 日

公告期限:2020年 6 月 30 日至2020年 7 月 7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办法,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宁波杭州湾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的委托,就宁波杭州湾新区水库、海塘、泵站等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HZWXQ2020-39

二、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水库、海塘、泵站等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要求


服务期


预算价/最高限价



1


宁波杭州湾新区水库、海塘、泵站等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1项


服务内容包括日常性运行管理维护、保洁及绿化养护、暂定维修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本次服务期为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报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合同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预算价为686万元,最高限价为660.1748万元,其中运行费最高限价为406.0712万元,保洁及绿化养护暂定费为104.1036万元,维修暂定费为15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提供: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即日起至2020年7月7日。提供期限届满后,除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外,不再提供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1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2.2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login)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8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7月21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杭州湾兴慈一路296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8室)。

十、其他事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4、肺炎防疫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5、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落实的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二、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杭州湾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574-63070756

联系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四灶浦水库南大堤1号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1008号西幢

联 系 人:缪臻

联系电话:0574-63086120

传   真:0574-6308615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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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编号:HZWXQ2020-39)宁波杭州湾新区水库、海塘、泵站等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编号:HZWXQ2020-39)宁波杭州湾新区水库、海塘、泵站等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公告浙江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74993
信息来源: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30 14:5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来源:宁波杭州湾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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