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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键基础设施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海南项目 |
时间:2020-06-30 19:2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海南易中招投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键基础设施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键基础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NYZ-2020-0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652010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10号 联系方式:仲先生0898-665082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南易中招投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民0898-65201016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大园路88号3楼3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YZ-2020-01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键基础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36.45万元(分别为:A包 41.27万元、B包72.49万元、C包72万元、D包 63.05万元、E包35万元、F包 20万元、G包7.3936万元、H包 25.24万元) 最高限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 采购需求: A包:购买省局龙昆北、城西机房专业机房基础环境维保服务; B包:小型机和存储等设备的专业运维服务; C包:金三核心征管、税库银、发票2.0等20套双机数据库和24套系统中间件的运维服务; D包:服务器、负载均衡设备、数据库安全审计设备提供专业的运维服务; E包:国家税务局海南省税务局在用的虚拟化软件产品提供专业运维服务; F包:金税工程运维服务管理平台的运维服务; G包:购买省局视频会议设备维保服务; H包:城西机房核心域4台交换机、业务服务域及业务处理域4台交换机的维保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下半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下半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见第五章格式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见第五章格式文件);(6)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内容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信息为投标人名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注:如投标人在相关网站无法查询到信用相关信息,则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36.4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7月01日 08:30 至 2020年07月0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大园路88号3楼3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大园路88号3楼3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键基础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南省海口市大园路88号3楼3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YZ-2020-01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键基础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36.45万元(分别为:A包 41.27万元、B包72.49万元、C包72万元、D包 63.05万元、E包35万元、F包 20万元、G包7.3936万元、H包 25.24万元) 最高限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 采购需求: A包:购买省局龙昆北、城西机房专业机房基础环境维保服务; B包:小型机和存储等设备的专业运维服务; C包:金三核心征管、税库银、发票2.0等20套双机数据库和24套系统中间件的运维服务; D包:服务器、负载均衡设备、数据库安全审计设备提供专业的运维服务; E包:国家税务局海南省税务局在用的虚拟化软件产品提供专业运维服务; F包:金税工程运维服务管理平台的运维服务; G包:购买省局视频会议设备维保服务; H包:城西机房核心域4台交换机、业务服务域及业务处理域4台交换机的维保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下半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下半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见第五章格式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见第五章格式文件); (6)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内容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信息为投标人名称)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 注:如投标人在相关网站无法查询到信用相关信息,则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 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02:30至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大园路88号3楼301室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人持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供应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7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大园路88号3楼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招标共设置8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允许中标1个标段。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10号 联系方式:0898-665082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易中招投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大园路88号3楼301室 联系方式:0898-65201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民 电 话:0898-65201016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键基础设施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键基础设施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海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75348 信息来源:海南易中招投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30 19:2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海南省 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 上一篇: 沂南县依汶镇后峪子社区梁兆利事迹微电影《沂蒙那道梁》拍摄制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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