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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洋观测调查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浙江项目 |
时间:2020-06-30 19:4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2020年海洋观测调查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20-06-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2020年海洋观测调查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科信建代[2020]100152号 二、项目概况: 品目 产品名称 数量(台/套) 采购预算 主要内容 一 表面漂流浮标 10 6000000元 船舶招募、全自治调查设备10套,人工操控调查设备1批,仪器设备加改装和浮标布放,数据中心软件系统1套。 漂流温盐剖面浮标 2 全自治调查设备(包括船载智能终端、姿态传感器、不间断电源、走航表层温盐仪、温湿度传感器、风传感器、大气压力传感器、卫星终端、 GNSS罗经、皮温仪、软件系统、系统集成加改装、浮标布放、运维等) 1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的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四)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处无不良履约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实行资格后审。 四、采购文件发售日期: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20年 7 月8 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采购文件。 五、采购文件售价、地点及方式: 1、采购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2、获取采购文件地址: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10楼); 3、购买时应出示的资料:(1)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4、如需邮购(电子文档)采购文件的,有关的款项汇入,请按以下账号办理,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鄞州支行;户名: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530101220001132850009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 7 月 22 日09:30 七、投标地点: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2楼) 八、开标时间: 2020年 7 月 22 日09:30 九、开标地点: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2楼) 十、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00000元整,递交形式可选择银行汇票或电汇。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 21 日16:00,以到账时间为准。 十一、其他事项: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
采购人:国家海洋局宁波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启运路86-2号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574-2789867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10楼 联系人:严旻瑜、岳旷怡 电话:0574-89076310 传真:0574-87360896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2020年海洋观测调查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2020年海洋观测调查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浙江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75400 信息来源: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30 19:4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来源:国家海洋局宁波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项目 设备采购 海洋 仪器 上一篇: 西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网上仲裁服务系统开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陕西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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