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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设备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辽宁项目 |
时间:2020-07-01 09:4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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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ZBZZ2020-037 项目名称:抚顺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设备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抚顺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设备维修项目)的采购公告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受 抚顺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委托,对 抚顺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设备维修项目(项目编号:QYZBZZ2020-03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是否进口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01 抚顺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设备维修项目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否
详见后附需求清单 1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陆拾捌万捌仟伍佰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叁佰陆拾捌万捌仟伍佰元,超过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投标。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7月1日10时起至2020年7月8日1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亿程广场3楼306(抚顺市政府大楼西侧、抚顺市规划展示馆北侧5米)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600元整,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网上信用查询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7月2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亿程广场3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7月1日 至2020年7月8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抚顺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 项目联系人: 崔潇 联系电话:024-57739037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亿程广场3楼306 项目联系人:刘丹、王洪达 联系电话:024-53888077 开户行:抚顺银行汇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0186 2000 0100 0000 011
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日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1日 至 2020年07月0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亿程广场3楼306(抚顺市政府大楼西侧、抚顺市规划展示馆北侧5米)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亿程广场3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 联系方式:崔潇 024-57739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亿程广场3楼306 联系方式:刘丹、王洪达 024-53888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丹、王洪达 电 话: 024-53888077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抚顺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设备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抚顺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设备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辽宁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75615 信息来源: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1 09:4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来源:抚顺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抚顺市 项目 招标公告 生活垃圾 设备维修 上一篇: 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野广告清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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