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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天津项目 |
时间:2020-07-01 09:4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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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ZB20200626 项目名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受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委托,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食材采购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食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JZB20200626 本项目为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为500万,本项目分为三包分别采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 采购品类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蔬菜类、蛋类、水果类、海鲜类、其他类等 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170 第2包 肉类等 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00 第3包 冷冻产品类等 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130 本项目采购预算:5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1.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采购(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B. 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2019年6月1日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上午9点30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本项目分三包采购,兼投不兼中。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年07月01日至2020年07月07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七层702室。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领取文件,未获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册,售后不退。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21日10:00。 (二)开标时间:2020年7月21日10:00。 (三)开标地点: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会议室。 (一)联系人:侯女士 (二)联系电话: 022-26292325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二)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708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和采购人联系电话:迟先生 022-27330119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七层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6292325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其他 投标保证金: 第一包:30000元整(大写:叁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第二包:40000元整(大写:肆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第三包:20000元整(大写:贰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领取收据。 支付方式:电汇、汇票或支票 投标保证金按下列要求汇寄招标代理机构账户: 收款单位: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光大银行天津河北支行 账 号:75560188000016167 咨询电话:26292300 2020年7月1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采购(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B. 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4)2019年6月1日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上午9点30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4.本项目分三包采购,兼投不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1日 至 2020年07月0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七层702室 方式:现场报名领取文件,未获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 第一包:30000元整(大写:叁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第二包:40000元整(大写:肆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第三包:20000元整(大写:贰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领取收据。 支付方式:电汇、汇票或支票 投标保证金按下列要求汇寄招标代理机构账户: 收款单位: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光大银行天津河北支行 账 号:75560188000016167 咨询电话:262923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708号 联系方式:迟先生 022-27330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七层 联系方式:侯女士 022-262923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女士 电 话: 18622331282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天津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75630 信息来源: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1 09:4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项目 天津市 总队 招标公告 上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事局厦门海事局2020年玻璃钢海巡船艇年度计划性修理工程(二次)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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