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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玉兴、向前、新康小学及新康中学科学实验室、美术书法综合室、音乐舞蹈室及其它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湖南项目

时间:2020-07-01 11:5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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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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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玉兴、向前、新康小学及新康中学科学实验室、美术书法综合室、音乐舞蹈室及其它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乡市玉潭街道星恒国仕汇4楼长沙华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CG-F202007010013

项目名称: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玉兴、向前、新康小学及新康中学科学实验室、美术书法综合室、音乐舞蹈室及其它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5.374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374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八章 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说明

1、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玉兴、向前、新康小学及新康中学科学实验室、美术书法综合室、音乐舞蹈室及其它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653744

序号


名称


总价



1


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玉兴、向前、新康小学及新康中学科学实验室、美术书法综合室、音乐舞蹈室及其它设备采购项目


653744元



 

三、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

三、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及保管,直至项目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2)中标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1)中标供应商负责完成本项目安装、调试。

(2)中标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施工过程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保证采购人所在单位所有人员及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

(3)项目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3、项目验收

(1)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质量保证

(1) 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 项目质保期:三年。有国家规定或行业标准超过一年的,按国家规定或行业标准执行;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供应商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售后服务

(1) 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 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⑷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⑸ 培训: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免费培训2名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6)为了保证售后服务,中标后需向采购人提供制造商针对投标单位的授权经销证书原件和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如不能提供,取消其中标资格。

  1. 货物交付与结算:

1、交货时间与地点:

1.1交货时间:2020年8月22日之前交货并安装完成。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2、结算方法:项目实施完成并经相关部门或专业检测机构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60%,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手续后12个月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也无维修纠纷、无售后服务纠纷、无其他经济与法律纠纷)3个月内付清余款。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通过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身情况和现场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项目单价中已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施工、管理、人员安全、人员保险、税金、利润、检测、验收、质保期内售后服务、保管配合费等相关费用(包括材料、物价上涨因素)。上述费用不另单列。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招标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3、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2日  至 2020年07月0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乡市玉潭街道星恒国仕汇4楼长沙华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部

方式:确认函、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乡市玉潭街道星恒国仕汇4楼长沙华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乡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乡大道168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731-87331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沙华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1574992721            

联系方式:周博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博

电 话:  15874992721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宁乡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玉兴、向前、新康小学及新康中学科学实验室、美术书法综合室、音乐舞蹈室及其它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宁乡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玉兴、向前、新康小学及新康中学科学实验室、美术书法综合室、音乐舞蹈室及其它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湖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75852
信息来源:长沙华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1 11:5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来源:宁乡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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