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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药临床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专项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上海项目

时间:2020-07-01 13:2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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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0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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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医药临床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上海医药临床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专项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共和新路1301号C座110室,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TC20A186

项目名称:上海医药临床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专项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主要参考技术指标


交货期


交货地点



 01


上海医药临床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专项设备采购


1批


支持本地WIFI和蓝牙方式管理技术,支持手持移动端管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合同签订后30天


上海



 

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162.8 万元,超预算做废标处理

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相关证明(相应网页截图)。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已购买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1日  至 2020年07月0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共和新路1301号C座110室,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因新冠肺炎疫情,本次招标文件均采用邮件报名购买。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30~11:00,13:30~16:00,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办人被授权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以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发送至ssy_111@126.com、yaoqz510@163.com邮箱,并将纸质资料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将标书款汇至招标公司账上并提供汇款证明。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上海市共和新路1301号C座11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因新冠肺炎疫情,本次招标文件均采用邮件报名购买。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30~11:00,13:30~16:00,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办人被授权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以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发送至ssy_111@126.comyaoqz510@163.com邮箱,并将纸质资料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将标书款汇至招标公司账上并提供汇款证明。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注意:个人账户汇款的只能开个人发票,企业账户汇款的才能开企业抬头的发票(企业抬头开票务必注明专票或普票)。投标方汇出的标书款到账后,将默认汇款凭证上汇出的(个人或者公司)抬头开票,发票开出,一概不换!]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医药临床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徐汇区枫林路380号        

联系方式:李俊 021-336766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共和新路1301号C座110室            

联系方式:沈思远、姚庆忠 021-26065279、021-26065272 ssy_111@126.com、yaoqz510@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思远、姚庆忠

电 话:  021-26065279、021-26065272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上海医药临床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专项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上海医药临床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专项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上海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75999
信息来源: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1 13:2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来源:上海医药临床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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