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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水务局镇原县2020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甘肃项目

时间:2020-07-01 19:0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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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0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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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镇原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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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镇原县水务局镇原县2020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镇原县水务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7-24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C2020-GK34

项目名称:镇原县2020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329.82(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项目总预算:329.82万元,第一包预算金额:163.62(万元);第二包预算金额:166.2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30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或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须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六个月(2019年12月-2020年5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原件(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新办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近六个月(2019年12月-2020年5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原件(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显示的供应商法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6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见格式文件)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相同,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6、第一包: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水表类);第二包:投标人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泵类),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水表类);第二包:投标人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泵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7-022020-07-08,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07-24 09:00

地点: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原县水务局

地 址:镇原县林水大厦10楼

联系方式:18394380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广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城关镇南环路18号(原农机局)

联系方式:17393491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广利

电 话:18394380316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镇原县水务局镇原县2020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镇原县水务局镇原县2020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甘肃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76719
信息来源:甘肃广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1 19:0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来源:镇原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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