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仁皇片区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项目 (重新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项目

时间:2020-07-02 11:2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01599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湖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发布关于: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仁皇片区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项目 (重新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项目的信息
来源:湖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批准(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临[2020]2943号),现就湖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湖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仁皇片区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浙华采字【2020】hzf-7018(2)号

二、项目组织形式: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标段


采购内容


单位及数量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简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标项1


仁皇片区环卫作业一体化


1项


1.5年


660万元(440万/年)


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注:1、投标报价超最高限价为无效。2、 片区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60万元,每年预算为440万元,项目服务期1.5年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文件时间:2020年 07月 01日至2020年 07月 10 日下午17:00(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当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 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收取工本费。

3. 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采购文件)或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下载。

4. 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

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7 月21日14:00。

(二)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人应于2020年7月 21 日14 :00(北京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不准时上传视为不参加)。

(1) 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并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2) 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具体的投标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

2.备份投标文件

(1)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投标允许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本项目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但由于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而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备份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bfbs格式),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数量为1份。U盘盘面上粘贴标签,标注单位名称,装入一个外包封袋中进行邮寄。邮寄时,总的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但应注明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项目名称。

(3) 备份投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电子流程正常进行时,备份投标文件不予开启。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湖州市吴兴区星洲国际10幢5楼,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采购部;联系电话:0572-2567837 ,采购人由二名人员(一名接收人、一名监督人员)统一负责接收投标文件至专门的存放室,二人均在接收记录单上对投标文件快递包裹的相关情况签字确认,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

(三)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14:00至14:30。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或未按规定时间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2020年7 月21 日14 :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湖州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2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具体详见二楼大厅公告栏。

“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投标响应。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将予以拒收。备份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通过邮寄方式递交。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组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2.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无需到场,在线投标响应(“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3.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

十一、联系方式:

1. 采购人:湖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0572-2051292

2.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剑鸿               电  话:0572-2567837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何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03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仁皇片区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项目 (重新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仁皇片区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项目 (重新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77308
信息来源: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2 11:2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来源:湖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浙江   湖州市   华夏   作业

上一篇: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梧州临港经济区配套基础设施PPP项目 (WZZC2020-G3-02210-YZLW) 资格预审公告广西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湖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