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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钢铁高级技工学校)2020年秋季-2023年秋季学生教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
时间:2020-07-02 12:3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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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0-238 项目名称: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钢铁高级技工学校)2020年秋季-2023年秋季学生教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2020年秋季-2023年秋季(3学年6学期)学生教材采购,本次招标计划中标供应商为1家。 合同履行期限:以甲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供应商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2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发行许可证》。3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其他说明: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3日 至 2020年07月0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金碧华府B2座30楼3003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原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发行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金碧华府B2座30楼3003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24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93号七一酱园高层商住楼1栋A座2211室(华春开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钢铁高级技工学校) 地址: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钢铁高级技工学校) 联系方式:吴宇林 0991?38812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金碧华府B2座30楼3003室 联系方式:王立娜、唐远丽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立娜、唐远丽 电 话: 0991-2629781、18079982413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钢铁高级技工学校)2020年秋季-2023年秋季学生教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钢铁高级技工学校)2020年秋季-2023年秋季学生教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77397 信息来源: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2 12:3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来源: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钢铁高级技工学校)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新疆 采购 秋季 项目 职业技术学院 上一篇: 浙江嘉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瑞安市看守所协辅警劳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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