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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某学校无人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时间:2020-07-02 11:3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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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无人机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二道区珠海路3599号像素公馆A座171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08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D-JL-SG202015

项目名称:无人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春某学校无人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D-JL-SG202015

1.招标条件

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某学校委托,就无人机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人为长春某学校,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无人机采购项目

2.2采购范围:固定翼超近程无人机两套(包括飞行器、弹射架、飞控导航设备、 数据链路、任务载荷、降落伞、地面测控站及常用工具箱)。(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

2.3采购预算:32万元

2.4交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驻场开发要求:交货、调试及培训阶段需驻场。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15天内。

2.6质量及验收标准: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标准。

  1.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3具有军队保密资格单位证书(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国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等相关保密资质;

3.4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提供近3年(2016年-2018年)或(2017年-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参与军队和地方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3.6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项目的合同,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标准;本项目开标时需现场提供无人机实体样品,以供评标委员会及采购人查看。

3.7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

3.8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提供网页截图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经现场核对准确后接受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持有可扫描二维码查询的新版营业执照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同样大小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企业“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裁判文书截图;

(6)涉密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或军队保密资格单位证书

(7)供近3年(2016年-2018年)或(2017年-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8)类似项目的合同

(9)无人机实体图片2组(每组至少3张)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3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 23日10点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珠海路3599号像素公馆A座1715室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军队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长春某学校

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431-86980488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珠海路3599号像素公馆A座1715室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431-81616288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5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3.3具有军队保密资格单位证书(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国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等相关保密资质;3.4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提供近3年(2016年-2018年)或(2017年-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参与军队和地方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3.6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项目的合同,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标准;本项目开标时需现场提供无人机实体样品,以供评标委员会及采购人查看。3.7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3.8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提供网页截图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2日  至 2020年07月0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珠海路3599号像素公馆A座171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08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珠海路3599号像素公馆A座1715室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某学校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方式:徐先生:0431-869804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珠海路3599号像素公馆A座1715室            

联系方式:金女士:0431-81616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女士

电 话:  0431-81616288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某学校无人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某学校无人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77379
信息来源: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2 11:3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来源:长春某学校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长春   项目   无人机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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