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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秀屿区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设备项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时间:2020-07-02 13:4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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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0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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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秀屿区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设备项目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莆田市龙桥居委会荔城大道怡兴路怡兴花园D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3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AHPT-cx【2020】招006号

项目名称:秀屿区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设备项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3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3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秀屿区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设备项目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秀屿区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设备项目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FJAHPT-cx【2020】招006号

2、项目名称:秀屿区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设备项目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秀屿区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设备



1(批)


113400


113400


2260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福建省财政厅闽财购[2020]11号文件


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若投标人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函的则同时须承诺有关情况说明属实,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该投标人全权承担。(有关情况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须明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6.1上门获取:供应商直接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含电子文档,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公章)。

6.2转账方式获取:即供应商先将标书费转帐到指定的帐户,再将转帐的回单、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联系人、手机、E-mail、投标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同时需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公章扫描件)等传真至我司,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供应商。

注:获取时间为2020年07月02日至2020年07月22日止,北京时间8:00-12:00,15:00-17:30时(节假日除外)。

7、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含电子档)。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20年07月02日 08:00;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2日17:30,供应商前来获取采购文件完后即视同为报名,未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9、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3日15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和地点:2020年07月23日15:30,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采购人:莆田市秀屿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莆田市秀屿区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594-5887119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龙桥居委会荔城大道怡兴路怡兴花园D栋 ;

邮  箱:2376764965@qq.com

电  话:13859888633;

联系人:林珊;

 

日期:2020年07月01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2日  至 2020年07月2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龙桥居委会荔城大道怡兴路怡兴花园D栋

方式:6.1上门获取:供应商直接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含电子文档,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公章)。6.2转账方式获取:即供应商先将标书费转帐到指定的帐户,再将转帐的回单、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联系人、手机、E-mail、投标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同时需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公章扫描件)等传真至我司,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供应商。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23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福建省财政厅闽财购[2020]11号文件


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若投标人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函的则同时须承诺有关情况说明属实,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该投标人全权承担。(有关情况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须明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秀屿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        

联系方式:吕先生0594-5887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龙桥居委会荔城大道怡兴路怡兴花园D栋            

联系方式:林珊13859888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珊

电 话:  13859888633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秀屿区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设备项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秀屿区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设备项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77514
信息来源: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2 13:4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来源:莆田市秀屿区消防救援大队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福建   项目   华发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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