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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滨湖区区管绿化老设施养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江苏项目 |
时间:2020-07-02 14:5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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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2020年滨湖区区管绿化老设施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清扬御庭16号4楼)4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7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YLCG2020-14 项目名称:2020年滨湖区区管绿化老设施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11369708元,其中一标段预算金额 5680276元,二标段预算金额5689432元。 最高限价:一标段最高限价 4044115 元,二标段最高限价4055885元【分项限价:蠡湖(山明四村、震泽一、二、三、四村)1884271元,蠡园(西园新村)438834元,荣巷(龙山、梅园、勤新、荣巷、泰康、桃园)1732780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一标段:河埒街道(河埒街道、游园)绿化老设施养护 1 5680276 项 1、养护范围:河埒街道(河埒街道、游园)绿化老设施养护;2、绿地面积:392790.2平方米。3、绿地养护质量要求:按《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分级标准》要求进行养护,养护等级为江苏省城市绿地养护管理二级标准。4、养护期限:3年。5、最低作业人员配置要求:22人。6、人工费占比标准:40%。 2 二标段:蠡湖街道(山明四村、震泽一、二、三、四村)、蠡园开发区(西园新村)、荣巷街道(龙山、梅园、勤新、荣巷、泰康、桃园)绿化老设施养护 1 5689432 项 1、养护范围:蠡湖街道(山明四村、震泽一、二、三、四村)、蠡园开发区(西园新村)、荣巷街道(龙山、梅园、勤新、荣巷、泰康、桃园)绿化老设施养护;2、绿地面积:山明四村、震泽一、二、三、四村59397平方米,西园新村42666平方米,龙山、梅园、勤新、荣巷、泰康、桃园131517.4平方米。3、绿地养护质量要求:按《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分级标准》要求进行养护,养护等级为江苏省城市绿地养护管理二级标准。4、养护期限:3年。5、最低作业人员配置要求:13人。6、人工费占比标准:40%。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和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施工或养护; (2)投标供应商具备设区市级及以上园林绿化管理部门颁发的2019年度绿化信用管理手册; (3)投标供应商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企业正式在职员工; (4)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园林绿化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并不得在其他行政区域内有养护业务,在本行政区域内有养护业务的,累计养护面积不得超过最大承养面积(高级工程师100万平方米,工程师50万平方米);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顺序只接受第一家投标供应商。 (6)投标供应商配备项目组成员及养护作业人员人数须满足最低作业人员配置要求。其中项目负责人和养护作业人员中的技术工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本企业员工,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养护作业人员中除技术工人以外的一般作业人员不具备社会保险的可提供由投标供应商企业为其购买的商业保险; (7)投标供应商配备的养护作业人员中的技术工人不得在其他行政区域项目内有养护业务,在本行政区域内有养护业务的,养护面积不得超过最大承养面积(高级工30万平方米,中级工15万平方米),养护作业人员中除技术工人以外的一般作业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上有养护业务。(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8)为保障养护及时性,投标供应商需在城区环线以下范围(西环线-342省道-京杭大运河-具区路-盘龙路-山水西路-山水东路-环湖路-环太湖公路)内有固定养护处所(要求办公场所面积≥100㎡,场地面积≥800㎡),能满足专用施工机械设备、抢险车辆等机械设备停放的需要; (9)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人有权对以上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如投标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1日至 2020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清扬御庭16号4楼)401室 方式:纸质为主,电子文档为辅。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请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带好U盘、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异地供应商可将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sjxwxfb@163.com),并注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地址,确认无误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招标文件。 售价:800元/标段。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清扬御庭16号4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4日 09:30 开标地点: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清扬御庭16号4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供应商如需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启用“锡康码”的通告》(第12号)和《关于全面使用“锡康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关于进一步升级“锡康码”和推广“苏康码”提升疫情精准防控水平的通告》(第15号)等规定,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锡康码” 或“苏康码”,接受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所在地街道社区(清名桥街道)门岗的“测温+扫码”并登记,“锡康码” 或“苏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场时,主动提供“锡康码” 或“苏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小区时主动“扫码”再出门。(《“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申领“苏康码”的,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或在支付宝首页搜索“江苏政务服务(官方)”申报获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金城西路50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燕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10-81178413
名 称: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梁溪区清扬御庭16号4楼 传 真:0510-82603518 项目联系人(询问):顾芸 史隽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10-82603518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滨湖区区管绿化老设施养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滨湖区区管绿化老设施养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江苏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77522 信息来源: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2 14:5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来源: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江苏 项目 滨湖 咨询有限公司 上一篇: 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蓄电池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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