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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水利局新野县潦河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河南项目 |
时间:2020-07-02 17:3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新野政采公开-2020-18 项目名称:新野县潦河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4.1、新野县潦河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详见招标文件。 4.2、建设地点:新野县境内全段潦河 4.3、采购范围: 第一标段:新野县潦河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地质勘察 第二标段:新野县潦河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设计服务和相应阶段的设计变更等工作 4.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5、服务周期:30日历天/标段 4.6、质量标准: 第一标段:符合国家工程勘察规范和其他相关规范、规程要求 第二标段: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质量标准 4.7、标段:本项目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新野县潦河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地质勘察 第二标段:新野县潦河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设计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标段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6.2、第一标段供应商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第二标段供应商应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6.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6.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将被按废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3日 至 2020年07月0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野县水利局 地址:新野县书院路64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刘先生联系方式:0377-66012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777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377-60568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377-66012000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新野县水利局新野县潦河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新野县水利局新野县潦河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河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78086 信息来源: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2 17:3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新野县水利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新野县 水利局 项目 河水 招标公告 上一篇: 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关于浙江省永康市职业技术学校教学设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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