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
吉林市河道管理中心一河一策编制实施方案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
时间:2020-07-03 14:4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0702Z0487 项目名称:吉林市河道管理中心一河一策编制实施方案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2.1项目名称:吉林市河道管理中心一河一策编制实施方案项目。 2.2项目工作内容: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的编制。 2.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至2020年11月30日完成。 2.3项目地点:吉林市。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合格标准。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预算金额:15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0年11月30日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 1.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纪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勘察行业(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须为本企业依法缴纳社保的在职职工。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案由:行贿),且提供查询页面无行贿记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3日 至 2020年07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 方式: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2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七楼706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市河道管理中心 地址:吉林市船营区北大街45号 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联系人: 吴云东 联系电话: 150432165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业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百业国际五金汽配城A9号商铺0单元3层018号 联系方式:代理机构经办人:季女士 经办人电话: 15044205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季女士 电 话: 1504420566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吉林市河道管理中心一河一策编制实施方案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吉林市河道管理中心一河一策编制实施方案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79219 信息来源:吉林省业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3 14:4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来源:吉林市河道管理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吉林市 项目 河道 实施方案 管理中心 上一篇: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宁夏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吉林市河道管理中心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