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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两校区高压设备托管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安徽项目 |
时间:2020-07-03 15:5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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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安徽师范大学两校区高压设备托管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办公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际城B座18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7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2020)0051 项目名称:安徽师范大学两校区高压设备托管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75万元/年 最高限价:75万元/年 采购需求:安徽师范大学两校区高压设备托管维护项目,项目预算75万/年,服务期限为2年,从2020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19日(具体日期以进场为准),中标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投标函报价为一年预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②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承修等级4级及以上、承试等级5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4日至2020年7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办公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际城B座1805室) 方式:为做好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邮箱(737260199@qq.com)登记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登记报名后由工作人员发放招标文件。报名材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售价:每套人民币1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7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办公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际城B座1805室)。(温馨提示:为做好疫情防控,减少开标现场人员聚集,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只委派一名工作人员来开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1)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1个工作日下午16时。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到下述指定帐户,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4)投标保证金不得从其他账户汇出,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 本项目须缴投标保证金为:7500元 开户单位: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账号:9550880212498500234 注: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备注“XXXX(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师范大学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553-5910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际城B座1805室 联系方式:冯工、胡工 0553-3878861、189553007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工、胡工 电 话:0553-3878861、18955300765
附件:采购需求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安徽师范大学两校区高压设备托管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安徽师范大学两校区高压设备托管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安徽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79364 信息来源: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3 15:5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来源:安徽师范大学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安徽 项目 校区 招标公告 师范大学 上一篇: 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八标段)的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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