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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六标段)的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
时间:2020-07-03 20:1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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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六标段)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7月27日 10:3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分20-05-157-06 项目名称: 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六标段) 预算金额(元): 5500000 最高限价(元): 5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六标段) 1 5500000 批 本次招标内容为规划实施评估(双评估)与现状和风险评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平台和“一张图”整合入库。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并签订合同日期执行。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须有相关经营范围)副本原件; 4、具备城乡规划甲级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要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规划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6、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备注:项目报名时需政采云上传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07月03日 至 2020年07月10日 ,每天上午 10:00至14:00 ,下午 16:00至20:00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 方式: 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 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07月27日 10: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阿克苏市北京路25号地区为民服务中心3楼(体育馆对面)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 开标时间: 2020年07月27日 10:30 开标地点(网址): 阿克苏市北京路25号地区为民服务中心3楼(体育馆对面)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 阿克苏市水韵路25号 传 真: 0997-6711688 项目联系人(询问):杜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997-6711688 名 称: 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阿克苏市水韵路与心怡路交叉口南三楼(怡和青年城斜对面 ) 传 真: 0997-2180006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亚旭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530997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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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六标段)的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六标段)的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79695 信息来源: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3 20:1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自然资源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阿克苏 拜城县 地区 项目 标段 上一篇: 宁夏长庆初级中学智慧校园建设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宁夏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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