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
莆田市海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
时间:2020-07-06 09:1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THB320200602(WJ-2020-660517-A003) 项目名称:莆田市海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供货期限 年预算金额 (万元) 主要内容及要求 交货地点 中标人推荐 1 2020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1年 4000 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3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的企业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本项目不接受外资企业或有外资企业背景的投标人参与投标)(2)投标人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复印件;(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5)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闽财购[2020]11号文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若投标人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函的则同时须承诺有关情况说明属实,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该投标人全权承担。(有关情况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须明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6)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7)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代表须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8)投标人须承诺近五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方面的不良记录。(9)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www.gsxt.gov.cn/index.html)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1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代表不得为被列入部队黑名单相关企业和人员。(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14)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www.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及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有盖章的原件)。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6日 至 2020年07月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荔城区荔城北路699号三迪创富广场2513室 方式:即供应商直接到莆田市海博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具体联系卢先生:18959222651 ,投标时投标人须自行佩戴口罩。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驻莆田某部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 联系方式:卢先生189592226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莆田市海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荔城北路699号三迪创富广场2513室 联系方式:郑金鑫181593900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金鑫 电 话: 0594-2899586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莆田市海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莆田市海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4001268 信息来源:莆田市海博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6 09:1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驻莆田某部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招标 莆田市 项目 副食品 上一篇: 赤峰市敖汉旗丰收乡人民政府丰收乡新建农贸市场及附属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内蒙古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驻莆田某部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