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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时间:2020-07-06 11:2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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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0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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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投标报名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ZHYX0710

项目名称: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投标报名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2020ZHYX0710;

1.2项目名称: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95万元;

1.4最高限价:95万元;

1.5采购需求:选择一家灯箱制作安装单位负责主干道两侧灯箱及主要道路两侧灯箱的制作及安装;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60天;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外资控股和中外合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亮化工程、装饰装潢工程等;

2.3.2具备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且店面及厂房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以产权证或租房协议面积为准;

2.3. 3供应商近三年与政府部队类似合作的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2.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3.6投标方在中标后严禁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中标方在施工前要实地勘察,结合结构图进行论证,并根据招标方要求进行样品制作。如主干道灯箱需搭设等比例脚手架进行现地对照,主路辅路灯箱制作样品,现地摆放,招标方同意后方可批量生产,如有异议同招标方协商解决。

3.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投标报名处;

3.3方式: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现场获取;

3.4售价:500元。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时间:2020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第1开标室。

5.公告期限

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

6.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

联系方式:0431-85670001-8033(王浩源)

7.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源

电   话:0431-85670001-8033

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投标报名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2020ZHYX0710;

1.2项目名称: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95万元;

1.4最高限价:95万元;

1.5采购需求:选择一家灯箱制作安装单位负责主干道两侧灯箱及主要道路两侧灯箱的制作及安装;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60天;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外资控股和中外合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亮化工程、装饰装潢工程等;

2.3.2具备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且店面及厂房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以产权证或租房协议面积为准;

2.3. 3供应商近三年与政府部队类似合作的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2.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3.6投标方在中标后严禁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中标方在施工前要实地勘察,结合结构图进行论证,并根据招标方要求进行样品制作。如主干道灯箱需搭设等比例脚手架进行现地对照,主路辅路灯箱制作样品,现地摆放,招标方同意后方可批量生产,如有异议同招标方协商解决。

3.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投标报名处;

3.3方式: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现场获取;

3.4售价:500元。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时间:2020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第1开标室。

5.公告期限

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

6.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

联系方式:0431-85670001-8033(王浩源)

7.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源

电   话:0431-85670001-8033

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投标报名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2020ZHYX0710;

1.2项目名称: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95万元;

1.4最高限价:95万元;

1.5采购需求:选择一家灯箱制作安装单位负责主干道两侧灯箱及主要道路两侧灯箱的制作及安装;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60天;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外资控股和中外合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亮化工程、装饰装潢工程等;

2.3.2具备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且店面及厂房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以产权证或租房协议面积为准;

2.3. 3供应商近三年与政府部队类似合作的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2.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3.6投标方在中标后严禁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中标方在施工前要实地勘察,结合结构图进行论证,并根据招标方要求进行样品制作。如主干道灯箱需搭设等比例脚手架进行现地对照,主路辅路灯箱制作样品,现地摆放,招标方同意后方可批量生产,如有异议同招标方协商解决。

3.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投标报名处;

3.3方式: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现场获取;

3.4售价:500元。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时间:2020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第1开标室。

5.公告期限

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

6.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

联系方式:0431-85670001-8033(王浩源)

7.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源

电   话:0431-85670001-8033

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投标报名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2020ZHYX0710;

1.2项目名称: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95万元;

1.4最高限价:95万元;

1.5采购需求:选择一家灯箱制作安装单位负责主干道两侧灯箱及主要道路两侧灯箱的制作及安装;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60天;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外资控股和中外合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亮化工程、装饰装潢工程等;

2.3.2具备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且店面及厂房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以产权证或租房协议面积为准;

2.3. 3供应商近三年与政府部队类似合作的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2.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3.6投标方在中标后严禁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中标方在施工前要实地勘察,结合结构图进行论证,并根据招标方要求进行样品制作。如主干道灯箱需搭设等比例脚手架进行现地对照,主路辅路灯箱制作样品,现地摆放,招标方同意后方可批量生产,如有异议同招标方协商解决。

3.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投标报名处;

3.3方式: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现场获取;

3.4售价:500元。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时间:2020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第1开标室。

5.公告期限

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

6.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

联系方式:0431-85670001-8033(王浩源)

7.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源

电   话:0431-85670001-8033

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投标报名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2020ZHYX0710;

1.2项目名称: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95万元;

1.4最高限价:95万元;

1.5采购需求:选择一家灯箱制作安装单位负责主干道两侧灯箱及主要道路两侧灯箱的制作及安装;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60天;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外资控股和中外合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亮化工程、装饰装潢工程等;

2.3.2具备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且店面及厂房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以产权证或租房协议面积为准;

2.3. 3供应商近三年与政府部队类似合作的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2.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3.6投标方在中标后严禁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中标方在施工前要实地勘察,结合结构图进行论证,并根据招标方要求进行样品制作。如主干道灯箱需搭设等比例脚手架进行现地对照,主路辅路灯箱制作样品,现地摆放,招标方同意后方可批量生产,如有异议同招标方协商解决。

3.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投标报名处;

3.3方式: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现场获取;

3.4售价:500元。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时间:2020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第1开标室。

5.公告期限

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

6.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

联系方式:0431-85670001-8033(王浩源)

7.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源

电   话:0431-85670001-8033

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投标报名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2020ZHYX0710;

1.2项目名称: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95万元;

1.4最高限价:95万元;

1.5采购需求:选择一家灯箱制作安装单位负责主干道两侧灯箱及主要道路两侧灯箱的制作及安装;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60天;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外资控股和中外合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亮化工程、装饰装潢工程等;

2.3.2具备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且店面及厂房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以产权证或租房协议面积为准;

2.3. 3供应商近三年与政府部队类似合作的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2.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3.6投标方在中标后严禁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中标方在施工前要实地勘察,结合结构图进行论证,并根据招标方要求进行样品制作。如主干道灯箱需搭设等比例脚手架进行现地对照,主路辅路灯箱制作样品,现地摆放,招标方同意后方可批量生产,如有异议同招标方协商解决。

3.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投标报名处;

3.3方式: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现场获取;

3.4售价:500元。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时间:2020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第1开标室。

5.公告期限

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

6.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

联系方式:0431-85670001-8033(王浩源)

7.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源

电   话:0431-85670001-8033

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投标报名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2020ZHYX0710;

1.2项目名称: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95万元;

1.4最高限价:95万元;

1.5采购需求:选择一家灯箱制作安装单位负责主干道两侧灯箱及主要道路两侧灯箱的制作及安装;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60天;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外资控股和中外合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亮化工程、装饰装潢工程等;

2.3.2具备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且店面及厂房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以产权证或租房协议面积为准;

2.3. 3供应商近三年与政府部队类似合作的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2.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3.6投标方在中标后严禁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中标方在施工前要实地勘察,结合结构图进行论证,并根据招标方要求进行样品制作。如主干道灯箱需搭设等比例脚手架进行现地对照,主路辅路灯箱制作样品,现地摆放,招标方同意后方可批量生产,如有异议同招标方协商解决。

3.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投标报名处;

3.3方式: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现场获取;

3.4售价:500元。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时间:2020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第1开标室。

5.公告期限

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

6.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

联系方式:0431-85670001-8033(王浩源)

7.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源

电   话:0431-85670001-8033

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投标报名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2020ZHYX0710;

1.2项目名称: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95万元;

1.4最高限价:95万元;

1.5采购需求:选择一家灯箱制作安装单位负责主干道两侧灯箱及主要道路两侧灯箱的制作及安装;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60天;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外资控股和中外合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亮化工程、装饰装潢工程等;

2.3.2具备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且店面及厂房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以产权证或租房协议面积为准;

2.3. 3供应商近三年与政府部队类似合作的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2.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3.6投标方在中标后严禁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中标方在施工前要实地勘察,结合结构图进行论证,并根据招标方要求进行样品制作。如主干道灯箱需搭设等比例脚手架进行现地对照,主路辅路灯箱制作样品,现地摆放,招标方同意后方可批量生产,如有异议同招标方协商解决。

3.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投标报名处;

3.3方式: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现场获取;

3.4售价:500元。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时间:2020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第1开标室。

5.公告期限

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

6.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

联系方式:0431-85670001-8033(王浩源)

7.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源

电   话:0431-85670001-8033

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投标报名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2020ZHYX0710;

1.2项目名称: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95万元;

1.4最高限价:95万元;

1.5采购需求:选择一家灯箱制作安装单位负责主干道两侧灯箱及主要道路两侧灯箱的制作及安装;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60天;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外资控股和中外合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亮化工程、装饰装潢工程等;

2.3.2具备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且店面及厂房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以产权证或租房协议面积为准;

2.3. 3供应商近三年与政府部队类似合作的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2.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3.6投标方在中标后严禁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中标方在施工前要实地勘察,结合结构图进行论证,并根据招标方要求进行样品制作。如主干道灯箱需搭设等比例脚手架进行现地对照,主路辅路灯箱制作样品,现地摆放,招标方同意后方可批量生产,如有异议同招标方协商解决。

3.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投标报名处;

3.3方式: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现场获取;

3.4售价:500元。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时间:2020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第1开标室。

5.公告期限

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

6.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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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

联系方式:0431-85670001-8033(王浩源)

7.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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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投标报名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2020ZHYX0710;

1.2项目名称: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95万元;

1.4最高限价:95万元;

1.5采购需求:选择一家灯箱制作安装单位负责主干道两侧灯箱及主要道路两侧灯箱的制作及安装;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60天;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外资控股和中外合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亮化工程、装饰装潢工程等;

2.3.2具备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且店面及厂房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以产权证或租房协议面积为准;

2.3. 3供应商近三年与政府部队类似合作的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2.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3.6投标方在中标后严禁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中标方在施工前要实地勘察,结合结构图进行论证,并根据招标方要求进行样品制作。如主干道灯箱需搭设等比例脚手架进行现地对照,主路辅路灯箱制作样品,现地摆放,招标方同意后方可批量生产,如有异议同招标方协商解决。

3.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投标报名处;

3.3方式: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现场获取;

3.4售价:500元。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时间:2020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第1开标室。

5.公告期限

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

6.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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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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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投标报名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2020ZHYX0710;

1.2项目名称: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95万元;

1.4最高限价:95万元;

1.5采购需求:选择一家灯箱制作安装单位负责主干道两侧灯箱及主要道路两侧灯箱的制作及安装;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60天;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外资控股和中外合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亮化工程、装饰装潢工程等;

2.3.2具备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且店面及厂房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以产权证或租房协议面积为准;

2.3. 3供应商近三年与政府部队类似合作的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2.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3.6投标方在中标后严禁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中标方在施工前要实地勘察,结合结构图进行论证,并根据招标方要求进行样品制作。如主干道灯箱需搭设等比例脚手架进行现地对照,主路辅路灯箱制作样品,现地摆放,招标方同意后方可批量生产,如有异议同招标方协商解决。

3.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投标报名处;

3.3方式: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现场获取;

3.4售价:500元。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时间:2020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第1开标室。

5.公告期限

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

6.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

联系方式:0431-85670001-8033(王浩源)

7.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源

电   话:0431-85670001-8033

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投标报名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2020ZHYX0710;

1.2项目名称: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95万元;

1.4最高限价:95万元;

1.5采购需求:选择一家灯箱制作安装单位负责主干道两侧灯箱及主要道路两侧灯箱的制作及安装;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60天;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外资控股和中外合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亮化工程、装饰装潢工程等;

2.3.2具备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且店面及厂房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以产权证或租房协议面积为准;

2.3. 3供应商近三年与政府部队类似合作的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2.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3.6投标方在中标后严禁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中标方在施工前要实地勘察,结合结构图进行论证,并根据招标方要求进行样品制作。如主干道灯箱需搭设等比例脚手架进行现地对照,主路辅路灯箱制作样品,现地摆放,招标方同意后方可批量生产,如有异议同招标方协商解决。

3.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投标报名处;

3.3方式: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现场获取;

3.4售价:500元。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时间:2020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第1开标室。

5.公告期限

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

6.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

联系方式:0431-85670001-8033(王浩源)

7.2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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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投标报名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2020ZHYX0710;

1.2项目名称: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95万元;

1.4最高限价:95万元;

1.5采购需求:选择一家灯箱制作安装单位负责主干道两侧灯箱及主要道路两侧灯箱的制作及安装;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60天;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外资控股和中外合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亮化工程、装饰装潢工程等;

2.3.2具备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且店面及厂房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以产权证或租房协议面积为准;

2.3. 3供应商近三年与政府部队类似合作的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2.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3.6投标方在中标后严禁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中标方在施工前要实地勘察,结合结构图进行论证,并根据招标方要求进行样品制作。如主干道灯箱需搭设等比例脚手架进行现地对照,主路辅路灯箱制作样品,现地摆放,招标方同意后方可批量生产,如有异议同招标方协商解决。

3.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投标报名处;

3.3方式: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现场获取;

3.4售价:500元。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时间:2020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第1开标室。

5.公告期限

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

6.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

联系方式:0431-85670001-8033(王浩源)

7.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源

电   话:0431-85670001-8033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投标报名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2020ZHYX0710;
1.2项目名称: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95万元;
1.4最高限价:95万元;
1.5采购需求:选择一家灯箱制作安装单位负责主干道两侧灯箱及主要道路两侧灯箱的制作及安装;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60天;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外资控股和中外合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亮化工程、装饰装潢工程等;
2.3.2具备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且店面及厂房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以产权证或租房协议面积为准;
2.3. 3供应商近三年与政府部队类似合作的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2.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3.6投标方在中标后严禁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中标方在施工前要实地勘察,结合结构图进行论证,并根据招标方要求进行样品制作。如主干道灯箱需搭设等比例脚手架进行现地对照,主路辅路灯箱制作样品,现地摆放,招标方同意后方可批量生产,如有异议同招标方协商解决。
3.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投标报名处;
3.3方式: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现场获取;
3.4售价:500元。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时间:2020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第1开标室。
5.公告期限
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
6.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
联系方式:0431-85670001-8033(王浩源)
7.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源
电   话:0431-85670001-8033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6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6日  至 2020年07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投标报名处

方式:携带资料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第1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            

联系方式:王浩源0431-85670001-8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源

电 话:  0431-85670001-8033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某单位灯箱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4007491
信息来源: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6 11:2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来源://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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