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元)
1
病床
1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和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1,340,000.00
2
输液加温仪
1台
3
电动流产吸引器
1台
4
自动尿液微量白蛋白肌酐分析仪
1台
注: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项目需求”。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08月01日至2020年09月14日(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①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仅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②提供2020年0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③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或2020年0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0年0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承诺书》承诺)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3)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4)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按《投标承诺书》承诺)
①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③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④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本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5)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供应商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7 月 07 日至 2020 年 07 月 13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3层商务01号之303
方式: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
售价(元):15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7 月 2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3层商务01号之3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报名登记及投标保证金缴纳
(1)现场报名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为现场购买。购买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核对无误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②工商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证照,需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③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④如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供应商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缴纳投标保证金
①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自2020年07月0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②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
③形式:银行转账、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
④投标保证金信息:
户 名: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清远分行
帐 号:7639 0024 5710 501
⑤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账户汇入。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ZY-CG-QY-2020-013保证金”字样。
备注:投标人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需要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英德市东华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东华镇大镇镇中路17号
联系方式:0763-2621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3层商务01号之303
联系方式:0763-36666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小姐
电话:0763-366660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06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英德市东华镇中心卫生院新建院区病床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英德市东华镇中心卫生院新建院区病床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4017403
信息来源: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6 14:19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英德市东华镇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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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英德市 项目 卫生院 东华 病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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